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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一届光传输职工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青工委,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相关通信建设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通信建设施工队伍,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福建省第一届光传输职工技能竞赛。现将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竞赛活动组织有序,竞赛方式公平公正,竞赛结果社会满意,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第一届光传输技能竞赛组委会(见附件1)。组委会由省通信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共同成立,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福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具体承办本次竞赛。

   二、竞赛职业及标准

   (一)竞赛职业(工种):线务员(光缆线务员)

   (二)竞赛标准:

   1.本次竞赛活动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标准进行。

   2.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上机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占总分的30%,技能操作占总分的70%。理论知识采取笔试,主要考核光通信基础知识。技能操作采取现场考核,以光缆测试、接续、排障处理等实际操作为主。竞赛试题由组委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专家制定。

   (三)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四)竞赛监督由省通信管理局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三、参赛对象

   我省基础电信企业(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中移铁通福建分公司)、通信建设企业从事通信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参赛选手应持有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经单位推荐,竞赛组委会同意方可参加选拔赛。参加决赛的选手必须经过选拔产生。

   四、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到场巡检、指导,本次竞赛均为个人赛,分初赛和决赛(如初赛选拔人员较多,将增设复赛)。

   初赛阶段:5-8月份由各企业自行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制定初赛方案。初赛由各公司自行组织选拔,初赛方案报竞赛组委会备案,竞赛组委会将对部分企业竞赛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其中:福建电信、福建移动、福建联通取初赛前10名参加决赛,福建铁通取前5名参加决赛,每家通信建设施工企业参加决赛人数不超过3名。

   如增设复赛,复赛由组委会组织进行,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复赛的优胜者进入决赛。

   决赛阶段:10月份组织决赛。决赛由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取理论笔试和实操考试,选手成绩由理论笔试和实操考试成绩累加组成,初赛成绩不计入决赛。

   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文通知。

   五、表彰奖励

   (一)颁发优秀选手证书。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竞赛奖励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省级一类标准执行。对本次竞赛决赛个人成绩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认定为高级技师;对获得2-5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认定为技师,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上奖项均需理论与技能成绩合格。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竞赛中只能晋升一次。决赛中理论和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获得决赛第1名且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第2-5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授予“福建省金牌工人”,获得前5名中的女职工选手,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省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四)获得决赛第1名的选手,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团省委申报“福建省杰出青年能手”称号;获得第2-5名的选手,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可按程序向团省委申报“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把竞赛当成岗位练兵的重要举措,激发全体技术人员的学习热情,促进技能提高,同时也作为发现人才、选拨人才的重要参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各参赛单位要做好竞赛各项组织工作,精心策划、广泛动员,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初赛方案制定、赛前练兵、参赛组织和选拔等相关准备工作。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将开展竞赛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技能竞赛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突出岗位练兵,突出实战实用,通过竞赛活动的练兵和选拔,切实提高应对光通信传输经常性问题和应急问题的处理能力,推动业务发展和创新。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